来源:享学网 发布时间:2016-09-12 作者:系统管理员
收藏8月26日,湖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鄂教职成〔2016〕7号),明确依托全省电大系统推进社区教育工作。
此前,湖北省教育厅已于5月23日印发《省教育厅关于设立湖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的批复》(鄂教职成函〔2016〕7号),在湖北电大设立“湖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湖北电大社区教育工作全面推进。
教育部、民政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是近年来国家多部门联合印发的第一个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根据意见,到2020年我国将初步形成社区教育治理体系。湖北电大作为湖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第一时间代起草湖北省转发文件,并在全省如何推进社区教育提出实施方案。
根据文件精神,依托湖北电大建立的湖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将是全省社区教育统筹协调机构,在全省规划实施社区教育培训项目;依托市州电大建立当地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县(市、区)依托县电大或职教中心成立社区教育学院(中心)。将社区教育指导机构建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居民提供灵活便捷的教育服务。(荆楚网 谢萍 刘茂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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